项目编号:HHZB20131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屏县坝心镇海马里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红环【2011】1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屏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坝心镇海马里村
2.2建设规模: 新建Ⅰ级排污暗沟(0.4×0.6m)400m,新建Ⅱ级排污明沟(0.3×0.5m)380m,新建Ⅲ级排污沟(0.2×0.2m)650m,铺设HDPE 管(DN300)340m,铺设HDPE 管(DN400)80m,布置格栅11 个(规格0.4×0.6m 和0.3×0.5m),入户过沟踏板59m2;(2)新建处理规模为50m3/d生态填料土地处理污水处理系统1 套;(3)新建垃圾房2 座;(4)新建公共旱厕2 座,新建沤肥池35 座;(5)对村庄实施生态绿化,共计1998m2,栽种桃树240 株、红花继木600m2、红花酢浆草800m2。
2.3项目总投资:121.64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环保行业污染治理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省外投标申请人按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办理入滇备案手续、州外投标申请人按红河州建设局2010年5号公告办理入州备案手续。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至2012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9日17:30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资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名录外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兴民小区门口)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4省内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兴民小区门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省外申请人自行到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原件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递交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名录内投标人到投标时办理行贿犯罪查询手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兴民小区门口),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0873-4900828。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 )、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 www.hhzy.net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刘梅
地 址:石屏县异龙镇
邮 编:662200
联 系 人:叶秋函
电 话:1591134302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王威
电 话:0873-4800828
传 真:0873-4859153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