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十六中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芙蓉区十六中一期工程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招【20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建设资金为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
②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芙蓉区十六中一期工程,不分标段,工程造价约800万元;
③招标范围:包括16中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挡土墙等拆除,拆除工程总面积约为57611㎡,包括:房屋拆除、路面破除、垃圾外运及场内清表、土方开挖、平衡、外运等,土方挖方量约18.5万方,场内平衡4万方。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④计划工期: 计划5月初开工,8月初竣工,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
⑤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评标办法 :采用《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5〈1〉)。报价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同时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应确定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市住建部门颁发的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证(A级),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②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③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的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施工员取得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及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
④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 2013 年1月至2013年3月 )在投标人单位交纳社保的证明原件;
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
(1)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2)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已备案的《入长登记证》;省外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入湘登记证》及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在公示期间提交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至本公告截止时间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6 、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芙蓉区十六中一期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至 2013 年 5 月 8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8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 4 月 2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5月9日 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