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恩平市樟木坑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恩平市樟木坑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自卸卡车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恩平市樟木坑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自卸卡车招标(招标编号: EP2012-104)。
2、用途:垃圾填埋作业需要。
3、数量:一台。
4、简要技术要求:自卸卡车,发动机型号:知名品牌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 115kw,发动机排量:≥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品牌货物(自卸卡车)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 2013年 4月 15日至 2013年 4月 19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 4月 15日至 2013年 4月 25日,每天 8: 30时 -12: 00时, 14: 30时 -17: 30时,(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 (地址: 江门市华园路 23号 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或恩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恩平市南堤中路 70号 (恩平市财政局内 )) 。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邮购 。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元,邮购须另加 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 原件 交我单位审验。我单位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四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 5月 8日 14: 30时至 15: 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号 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 5月 8日 15: 00时(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号 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恩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恩平市南堤中路 70号(恩平市财政局内)/江门市华园路 23号 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郑健标/黄兢文
联系电话:0750-7821902/0750-3503824
传真:0750-7813055/0750-3503827
恩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