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县洁美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设备
二、项目编号:新县交代【 2013 】 024 号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内容:新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设备一套(具体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完工期: 签定合同后 50 天(日历天内)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注册资金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7 、投标人 2010 年以来具有同类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不少于三个;
8 、投标单位应具有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9 、外省企业须具备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进豫备案介绍信》
10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七、报名时间 2013 年 4 月 3 日 —2013 年 4 月 10 日 ( 节假日不休息 )
上 午 8 : 30--11 : 30 下 午 14 : 30--16 : 30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
八、报名须知:
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份(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新乡县洁美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电话: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女士 15713738261
十三、监督机构: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31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发改委:0373-5589960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招标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新乡县洁美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