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压缩式垃圾处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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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1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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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压缩式垃圾处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压缩式垃圾处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 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压缩式垃圾处理设备项目采购
2 、政府采购编号: NXZFCG-HG-2013-08 委托代理编号:0002161
3 、采购项目预算: 260.00万元
4 、采购内容:
(1)11台水平式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及安装采购。
(2)本次采购包括采购的所有设备、设施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规定年限的免费保修维护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⑥提供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所投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3 年 4起至 2013 年 4 月 22 日,每日上午 08 时到 12 时,下午 2:30 时到 05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月 3 日
7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等以上证件原件(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10 、招标截止时间: 2013年4月24日9: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11 、开标时间: 2013年4月24日9:00
12 、开标地点: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附楼)。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话:0731-87801556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31-87887809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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