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溪县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金溪县城北片区污水管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城北片区污水管网项目管材采购 采购预算价:357.2719万元
2 、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必须是具备相关资质证明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在中国国内注册具有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加工设备、化验、检试设备等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玻璃钢夹砂管生产企业;
(3) 、本项目对控股、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有关联的独立法人,只允许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并要求厂家直接投标。
3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法人证、法人授权委托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开标时带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中标后核查: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要派员核查,如发现中标候选人有虚假情况,将取消预中标资格。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报名地点:
6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7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名称:金溪县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联系人:艾女士 卢女士 电话:0794-8271568 13755906253 13970486066
传真:0794-8271568电子函件: fzyanggu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