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溪镇小桥溪应急临时排水工程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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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0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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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3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荆溪镇小桥溪应急临时排水工程项目(监理) 已由 闽侯县发展与改革局 以 侯发改审批【 2013 】18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闽侯县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荆溪镇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500万元;
2.3招标监理范围和内容:A段雨水管、B段排水渠、K0+178涵洞、K0+525涵洞、C段雨污水管工程全过程监理,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施工工期:120个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6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计算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 。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 ;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4.1 投标人近3年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至少监理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3 “ 近3年”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下同);“同类、同等项目 为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三级 ,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
3.6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7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9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闽建建【2007】20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从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 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25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 , 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 , 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3年4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2]32号和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伍仟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止,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 )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企业在榕登记备案手册、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备注:本项目设置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业绩内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荆溪镇建设指挥部;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内,邮编:350101;
电话:13600866715;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
联系电话:0591-87813438传真:0591-87800567;
联 系 人:赵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注明用途:闽侯市政招 2013032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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