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污水处理厂至任家桥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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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0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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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塔坝桥至任家桥段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 2009 】 652 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 2009 】 120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人为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厂至任家桥段防洪护岸整治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垫江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塔坝桥至任家桥段布置在桂溪河及两条支沟(白龙沟和玉河沟)两岸,总长 7596m ,工程建设任务以城市防洪为主,兼有河道生态保护和美化城市环境等综合效益。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任家桥段(11+ 298m ~12+ 784m )以及玉河沟支沟河道防洪整治(其中桩号12+ 445m ~12+ 734m 段右岸河堤为已建堤防,不属于本次整治内容)。防洪护岸两岸总长约 2.8km 。其中桂溪河防洪护岸长 2.5km ,支沟防洪护岸(玉河沟汇口)总长 0.3 km 。总造价约1300万元。

2.3 计划工期为: 10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03月20日 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2013 年 03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cn )”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3年04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 )”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垫江桂溪镇南内街68号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01147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

刘道红

电话

023-74668108

电话

023-89079045

传真

传真

023-8907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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