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杨林桥镇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秭归县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心的委托,拟就 秭 归县杨林桥镇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
一.项目内容
秭归县杨林桥镇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
二、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评单位, 同时具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环评 资格证书。
(2)参加环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班环评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近三年至少完成由省级环保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城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各2项。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 供应商 的资格审查的 详细 要求见本 项目询价文件中的规定。
三、本项目设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6万元 。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询价小组核查。
四、供应商按本公告要求,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处获取询价文件,时间为 2013年3月 27 日至2013 年 4 月 2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 分至12时 00分,下午2时30 分至5时30 分。
五、询价时间为2013年 4 月 10 日上午9时00分,询价响应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 4 月 10 日上午9时00分 (询价截止时间)以前送至 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响应文件上应清楚地注明“ 秭归县杨林桥镇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询价 响应文件”字样。
六、逾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询价将于询价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八楼 大厅举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询价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本项目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详见询价文件规定。
询 价 人 :秭归县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心
地 址 : 秭归县茅坪镇
联 系 人 :杜鹏
联 系 电 话:0717-2885413
集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士卿
联系电话:0717-2882545
2013年3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