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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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0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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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
NTS2013032220911416
项目名称: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13/3/29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3/4/19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NTS2013032220911416


 
   
   
   

南通市建设工程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发改委 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发改行审[2012]161号 。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招标人为 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南通市万顷良田 ;

(2)工程规模: ;

(3)招标范围: 道路、排水、桥涵 ;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年04月30日 到 2014年04月30日 ;工期: 36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奖项要求: 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NTS2013032220911416 城市道路;城市桥梁; 市政公用工程; 3000.00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竣工决算价、审计价)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本公告如需投标人提供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的,若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其他要求: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标段)报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工程(标段)报名,但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标段)报名。

   

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采用联合体方式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 ,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4月19日 14:0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用CA证书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 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8.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个的,则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的,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资格审查通过后,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总得分最高的单位中标。如有并列第一,报价低的中标,报价仍相同的,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如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重新招标。

4、如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被取消中标资格,则重新进行评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5、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按规定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6、评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

二、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及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三、资格审查及技术标评审

资格审查和技术标函的评审分两步进行,先进行资格审查再进行技术标函的评审,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评审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1)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未实质性响应资格审查申请书条件要求的;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未提交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的;

14.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20分)

资格审查通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根据以下方面进行: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所用施工方法等正确,满足招标文件对施工的各项要求的;

2.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等级要求、工期要求的;

3.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提交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并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

4.技术标中未出现投标报价的;

资格审查资料及技术标函的封面、目录、格式、版面制式及相关内容的要求均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统一格式,投标人应当遵照执行,可以自行扩展,但不能随意删减,其中“技术标函”总页数不得超过400页,不按规定格式编写或页数超过限制的,必填性内容缺失或随意更改目录的,在技术标评审得分中扣0.3分。

资格审查及技术标评审标准:资格审查及技术标评审通过率均在60%以上(含60%)的得20分,否则得0分。技术标得0分的投标人不再开其商务标。

四、商务标评审(80分)

本工程造价以一次性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资格审查及技术标合格的所有投标单位抽取自身的顺序号,该顺序号一经确定,则投标单位的相对先后次序不再更改,如因各种原因导致某一单位被取消商务标投标资格的,顺序号按照原先排定的次序依次替补,不再重新抽取顺序号。

商务标评审步骤如下:

1、将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函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光盘全部当众导入,然后清标,并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且同时满足渣土弃运单价的报价≤20元/m3的报价和拆除清运遗留构筑物的单价报价≤80元/m3的报价。

无效报价的商务标得0分。

2、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当众从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中抽签确定若干家商务标进行评标基准价计算。

⑴当该标段有效报价家数 >9时,该标段所有有效报价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全部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⑵当该标段有效报价家数≥9时,M=9,从所有有效报价中随机抽取9家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被抽取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

K值设定为0.975、0.980、0.985。K值抽取产生。

选中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一经确定,不受任何情况的影响而作调整。

3、计算各投标人本标段的商务标得分

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0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1%扣0.4分;投标价格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1%扣0.3分。不足1%的用直线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中标人

将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及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相加,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城港路18号

地 址: 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徐茂斌

电 话: 0513-85609944

电 话: 0513-809013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b5100448@163.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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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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