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ZB2013-3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阳县解放路(西四环-维维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己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正阳县青蚨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正阳县城区内。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车行道、人行道、雨水、 污水工程。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工程为准(含答疑、补遗)。
项目概况 : 正阳县解放路(西四环-维维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 ,长458.094米,设计标准断面:12m车行道、2x9m人行道。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及外市企业需具有以下手续:(1)外省施工企业需具有进豫备案手续;(2)驻市以外的省内施工企业需具有进驻备案手续;(3)以上备案手续待招标人认可后,交正阳县住建局留存备案,当年度有效,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程序及时间
4.1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项目经理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外省(市)企业需具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驻马店市住建局办理的认证备案手续。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4.2 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单独装订。
4.3 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3日至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招投标中心报名。
4.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截止时间 2013 年4月 3日10 时00 分;地 址: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4.6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文件地点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逾期不侯。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地址:同报名地点。
7 、投标保证金
请于2013年04月1日17时前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以到帐日期为准。
金 额: 陆万圆整
用 途: 正阳县解放路(西四环-维维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 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青蚨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正阳县南二环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836683266
邮 箱: gyqgwh20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138号37栋(英协花园)一单元2203室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3598900609
邮 箱:13598900609@163.com
2013 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