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梁子湖垃圾转运码头施工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作为招标人(项目业主),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投资规模:约88.40万元;
2、招标范围:新建码头3座;
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4、建设地点:梁子湖;
5、工期: 6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港口与航道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或港口与航道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5、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投标申请人在银行注册投标企业网上银行后,方可登录鄂州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ezztb.gov.cn)凭密匙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图纸等工本费(不含纸质资料)为 400 元(人民币)。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3年03月11日至2013年 03月13日17:00时。
六、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3年 03月18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鄂州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ezztb.gov.cn )缴纳 壹万壹仟柒佰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七、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
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汇入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3年03 月21 日15:00时前提交至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九、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十、信息发布媒体:鄂州市招标投标网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人: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 鄂州市古城路123号102室
邮政编码:436000
联系 人:尹传忠
联系电话: 13908687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