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汉江中游老河口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延伸工程 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鄂发改投资【 2011】 11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老河口市城市污水处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武汉市天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内容:共划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 A0+000~ A1+902共 2102米;第二标段为: A1+902~ A2+409(B4+468),B3+017~ B4+468, C0+000~ C0+457(B4+420)共 2521米;第三标段为: B0+000~ B3+017共 3765米; 2.2、工程地点:老河口市环三路以南至现污水处理厂,汉丹铁路至汉江边;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 2.5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 90日历天 (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之日算起 );第二标段 120日历天 (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之日算起 );第三标段 150日历天 (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之日算起 );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与拟派项目现场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中的安全员一致)须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 2009年度、 2010年度、 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注册地不在襄阳市市区内的施工企业须提供襄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明或投标登记证明。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3.7、投标人 近三年( 2009年 12月至 2012年 12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具有三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履约信誉良好。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多次报名,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且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及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 2013年 3月 7日至 2013年 3月 1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原襄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樊城区炮铺街 3号 4楼,下同)报名。 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含图纸及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五、投标须知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3月 29日 10时 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原襄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樊城区炮铺街 3号 4楼) 。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好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送达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3月 29日 10时 0分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在报名时确定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老河口市城市污水处理公司 联 系 人:赵锐 联系电话: 15871055722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天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地址:襄阳市新华路7号房管局大楼10楼 联系人:杨运国 电话:13329867761 15871023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