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排水设施检测监督(农村污水部分)项目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排水设施检测监督(农村污水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GZSW13197FG1005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3月05日至2013年03月11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GZSW13197FG1005。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排水设施检测监督(农村污水部分)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专业咨询)。
- 服务期限:1年。
- 采购预算:55.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2013年度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考核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要求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5、投标人过去三年与采购人无合同纠纷;
6、本项目不接受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业主、管理单位的投标;也不接受2011-2013年在广州市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含委托和中标养护单位)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0、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需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请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要求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3月04日起至2013年03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碧芬 | 采购人联系人: 张晓湘 |
电话:020-83592216 | 电话:86343273-609 |
传真:020-83595411 | 传真:87370643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室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
邮编:510091 | 邮编:510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