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0525130012-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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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隆尧县东方食品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设计 | ||
建设单位 | 隆尧县东方垃圾处理厂 | ||
工程地点 | 本项目位于隆尧县东方食品城规划区东部1.5公里处。 | ||
建筑面积 | 807500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设计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工程的设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0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隆尧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周帅 | 联系方式 | 0319-3138577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3-07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3-13 16: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3-07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3-13 16:00:00 |
地区 | 隆饶县 | 文件发售时间 | 2013年3月07日至2013年3月13日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隆尧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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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隆尧县东方食品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321300010029-1-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2009】140号文件批准建设,隆尧县东方垃圾处理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隆尧县东方食品城规划区东部1.5公里处,占地面积131.7亩,总库容80.75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150吨。总投资2968.97万元。 2.2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 2.3设计周期 2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 本工程的设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共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备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外省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时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3.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务必清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养老保险证书及用工合同;D.进冀备案手续(外省单位提供)经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间:2013年3月07日至2013年3月13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3现场报名地点:隆尧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4报名同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招标工作小组 招标人代表:钱立敏; 招 标 代 理:郭建淼(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人)、车明海、张关祥、范正途、周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尧县东方垃圾处理厂 联 系 人:钱立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北路天一广场C座1601室 联 系 人:周帅 电 话:0319-3138577 15103292229 传 真:0319-3138577 电子邮件:rhahxtfgs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