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财政局批准,水沟镇人民政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水沟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物资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公告时间:2013年3月7日—3月13日
二、项目名称:水沟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物资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编号:QYCGH(2013)01号
四、采购单位:千阳县水沟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内容: 垃圾清运车、垃圾桶等(详见标书)
六、供应商资质及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销售环卫产品);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法人委托人身份证;
6.提供主要产品销售业绩及代理销售产品授权委托书。
七、报名及资质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3月7日—2013年3月13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地点:千阳县水沟镇人民政府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3月13日—2013年3月14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地点:千阳县水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10:00
地点:千阳县水沟镇人民政府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917-4256001
千阳县水沟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