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GSL-20130301004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滨河路和16米支路建设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2012】2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1100(万元),工期:730(天)。
本项目由滨河路和16米支路组成,道路长度合计2530延米。其中滨河路的道路走向大致为欠缺一“︱”的D形道路,道路走向为由西向南,它位于云近东区最东位置,西面起点为驹荣路,最终相交于南面的南国东路,道路的外侧紧邻大良街道主河涌桂畔海和桂畔海绿地,是区内主要的交通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Ⅱ级,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道路宽度分为35米和45米。
16米支路道路走向为正南北走向,南面起点为东东路,北面终点为滨河路。该路是云近东区内一条为小区提供交通服务的城市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Ⅱ级,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道路宽度为16米。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人行道、涵洞、市政管线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雨水管分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承插式橡胶圈接口)和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承插式)两种,其中最大管径为1200mm;污水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承插式橡胶圈接口),最大管径为600m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须不少于2220万元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没有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4.1 本项目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3 月 04 日 至 2013 年 03 月 0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3 月 04 日 至 2013 年 03 月 0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方式存入以下账户,投标人凭缴款回单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03 月 26 日 上午 09 : 30 ,地点为: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珠江商报上发布。
10.其他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到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详见《关于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加强信息化管理的通知》(顺建函[2011]150号)}。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5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10.6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李腾蛟
电 话:0757-22836887
传 真:0757-22836715
地 址:佛山顺德区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4楼
邮 编:5283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慧
电 话:020-34399896
传 真:020-34399881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5楼
邮 编:51029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电 话:0757-22836708、22836735
2013年03月01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