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博白县龙潭污水处理厂镇区集污管网及中途污水提升泵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 玉林市发改委玉发改投资[2009]21号文 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 ,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广西博白县龙潭污水处理厂镇区集污管网及中途污水提升泵站土建工程施工
二、 招标编号: BBZFCG-2013-02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建设单位:广西博白县龙潭伟业水厂
五、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六、建设地点:博白县龙潭镇
七、本次计划投资:预算约1000多万元。
八、资金来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
九、 招标内容: 镇区集污管网及中途污水提升泵站土建工程施工,包括的内容: 中途 提污泵站、围墙、排水沟,配电房装饰装修,门卫室装饰,镇政府至中途提水泵站污水管网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十一、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 的各项规范要求。
十二、 要求工期: 210天(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应职称;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 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人申请人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
4.1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以及注册建造师近年(2012年1月—2013年1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企业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检察院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交原件核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间为
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款项汇入以下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2804564。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 截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截标、开标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22.216.4.8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ztb.gxi.gov.cn )等媒体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博白县龙潭伟业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博白县沙陂镇那新村委白石屯 地 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 530000 邮 编: 530022
联系人: 黄工 联 系 人: 陈 工
电 话: 0775-8608098 电 话: 0771-2819799
传 真: 0775-8608098 传 真: 0771-2804564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chy0771@163.com
网 址: 网 址: www.guangxibi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