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招设字2013-12号
1. 招标条件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垃圾管理及生活中心建设项目已经饶发改投字[2009]28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基本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招标未达到法定开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外省进赣设计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及进赣人员名单,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上饶市建筑行业信用手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垃圾管理及生活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上饶市凤凰大道与规划道路西北交叉口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5333㎡,总建筑面积约13194㎡
2.4总 投 资:约人民币1540万元;
2.5设计费用:约42万元,(本费用含所有调整系数)
2.5设计工期:总工期30个工作日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消防、市政、绿化等附属工程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它设计图纸。
2.7设计要求:达到国家设计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企业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其中投标人拟派主持设计人员中应具有国家一级建筑师证书及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
3.2投标人申请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①.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主持设计人员中应具有国家一级建筑师证书及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⑤. 项目设计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⑥委托人及参加设计人员劳动聘用合同;⑦业绩材料,近36个月内企业具有类似项目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本业绩一律凭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特别提醒:为使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设计单位,需慎重考虑。报名成功后,不得退出(除不可抗力外)。若无故退出,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
5. 报名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材料按要求报名。 申请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
5.2报名地点: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四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http://www.jxtb.org.cn/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srjsgc.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弋阳县信实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璐 电 话:18507935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