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登记日期: 2013-1-31 公告号: 2013-089g
工程名称: 东川路给水管道工程、李沧区下王埠规划五号线给水管道工程 招标类型: 公开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工程结构: 其它
工程地址: 李沧区东川路(世园大道-区界)、李沧区下王埠规划五号线(规划六号线-金水路) 计划工期(天): 120天
工程规模: 长度5273米 预计造价(万元): 1100.00
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70200201204161号;建字第370200201204131号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1]54号;李沧发改[2011]29号;李沧发改[2010]68号
招标代理: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工 0532-66087224
建设单位: 李沧生态商住区建设办公室 代建单位:
招标单位: 李沧生态商住区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工 0532-87660989
招标内容:
总长度约5273米,工程内容包括管道敷设、管道附属设施砌筑等,管径DN200-DN800,其中东川路为DN300和DN800,长度约4661米,五号线为DN200,长度约612米。工程土石方外运约12000立方米。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给水管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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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上三年度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的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管道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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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3年2月25日9时至2013年3月1日17时前应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电话:85916080)一楼大厅报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资质证书、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及《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市市政公用局示范文本)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可不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外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3、投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的外地入青企业可由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合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条要求的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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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3、招标人将于2013年3月6日17时前通知所有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期限:2013年02月25日09时 ---- 2013年03月01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