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依据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下达的仙财采计[2013]B006号计划函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仙桃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其“仙桃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 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编号 : XTZFCG/2013/002
二.项目名称 : 仙桃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
本项目拟集中采购自卸式垃圾车7辆。(具体明细附后)
四.合格竞 标人资格要求
1. 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竞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所需车辆专业生产厂家,具有车辆改装资质,且通过ISO9001体系的认证,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如为外资注册,以资格报名当天汇率换算为准);
3. 竞标人所投产品(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4. 竞 标人须在湖北省内具有销售该类车辆的实例(提供2011、2012年销售合同各一份),且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提供本次竞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5. 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竞 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符合前款所述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可获取谈判文件)
1. 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竞标的合格竞标人可 在2013年1月23日起至2013年1月25日止(工作时间)到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仙桃大道中段29号,仙桃市财政局办公楼11楼1108室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 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的原件(须经年检,真实有效)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不退):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3)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车辆改装资质;
(5)近两年销售同类车辆的实例(提供2011、2012年销售合同各一份);
(6)所投产品(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7)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3.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月30日上午9:30 时止。
4. 竞标文件递交地点: 仙桃市环保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5. 谈判时间:2013年 1月3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 谈判地点: 仙桃市环保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
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28-3232666转5151
采购单位联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407298755
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仙桃市2012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政府采购明细表
项 目 单位 技 术 参 数
底盘型号 东风DFL1160BX2(高压共轨)
箱体容积 m33 ≥16
举升、开门形式 油缸液压开启
外型尺寸(长×宽×高) Mm 约7047×2500×3065
最小转弯直径 M 15.2
质 量
参 数
总载质量 Kg 16000
额定载质量 8295
最高车速 Km/h 90
驱动形式 4×2
发动机品牌及功率 康明斯/≥136
排放标准 欧Ⅲ
燃料种类 柴油
备注:1. 底盘为东风天锦最新系列 4 ×2底盘,车辆总载质量为16t底盘,承载能力强;
2. 车厢最大容积可达16m3,长度大于4200mm,宽度大于2100mm,高度大于1550mm,车辆与现有垃圾处理设备的承接性能好;
3. 车厢采用全密封设计,箱体具有多重密封结构,垃圾运输过程无二次污染,提供证明照片;
4. 车厢自卸举升机构采用三角放大机构,保证使用的可靠性;
5. 车厢后门开启采用液压开启结构;
6. 车辆全液压驱动,主要电、液元器件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7. 司机可在驾驶室内通过电控按钮完成操控作业,并且车辆工作时具有警示报警功能,主要电、液元器件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产;
8. 产品所有结构件经过抛丸、除锈、喷涂处理,整机防腐性好;
9. 车厢底板距地面垂直距离 1400mm -145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