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权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商发改设计(201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权县龙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民权县人民政府指定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兴业路北侧,原污水处理厂西侧
规 模:约1250万元
合同估算价:约30万元
计划工期: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成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施工、保修阶段)
标段划分: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乙级资质,近两年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监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进行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商丘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商丘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sq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
售后不退。
5.提疑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疑意者,请于2013年1月13日11时7分之前提出质疑,逾期概不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请于商丘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9日9时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龙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民权县人民政府指定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2402 |
邮 编:/ |
邮 编:450008 |
联 系 人:秦文强 |
联 系 人: 王 君益 |
电 话:13837080810 |
电 话:18638120205 |
传 真:/ |
传 真:0371-6381811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bjgthn@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