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誉南路污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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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1-24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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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根据增开发改财核【 2012 】 18 号、 21 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荔新公路北侧(新福路 - 官湖河)排水工程、香山大道西侧(中新塑料 - 香山大道)污水管道接驳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誉南路污水工程、广汽本田增城工厂周边排水系统改造优化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020-8270710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孔先生 联系电话: 020-82711521
招标监督机构: 增城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 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
四、项目概况: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誉南路污水工程 位于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广汽本田增城工厂周边道路,主要内容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誉南路污水工程为新誉南路段污水干管,设计起点为广惠高速路以南创誉路与新誉南路交汇处,终点至荔新公路,与荔新公路污水主干管衔接。设计管径为 DN1350 污水干管沿现状新誉南路道路中心线敷设,总长为 1080 米。由于管道埋深较深,设计污水干管全线采用顶管施工。 广汽本田增城工厂周边排水系统改造优化工程 主要服务范围为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及广百骏盈现代物流园。本工程新建 D1350 雨水管 ~2.5m*2m 雨水箱涵约 611 米,位于新誉南路,分流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及广百骏盈现代物流部分雨水至雅瑶河;新建 1.5m*1m 雨水箱涵约 55 米,位于荔新公路,分流现状 1.2*1m 部分雨水至白石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 1 )【项目编号】 2013-0080
( 2 )【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①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②建设规模 :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誉南路污水工程 位于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广汽本田增城工厂周边道路,主要内容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誉南路污水工程为新誉南路段污水干管,设计起点为广惠高速路以南创誉路与新誉南路交汇处,终点至荔新公路,与荔新公路污水主干管衔接。设计管径为 DN1350 污水干管沿现状新誉南路道路中心线敷设,总长为 1080 米。由于管道埋深较深,设计污水干管全线采用顶管施工。 广汽本田增城工厂周边排水系统改造优化工程 主要服务范围为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及广百骏盈现代物流园。本工程新建 D1350 雨水管 ~2.5m*2m 雨水箱涵约 611 米,位于新誉南路,分流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及广百骏盈现代物流部分雨水至雅瑶河;新建 1.5m*1m 雨水箱涵约 55 米,位于荔新公路,分流现状 1.2*1m 部分雨水至白石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
③招标控制价: 14413083.26 元。
其中: 1 、广汽本田增城工厂周边排水系统改造优化工程: 5520451.65 元; 2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誉南路污水工程: 8892631.61 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3 年 1 月 8 日 23 时 59 分至 2013 年 1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3 年 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13 年 1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 。 地点: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 81 号)九楼,开标 1 室
2. 开标时间: 2013 年 1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 ,截止时间: 2013 年 1 月 30 日 12 时 00 分 。 地点: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 81 号)九楼,开标 1 室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 81 号)九楼 1 室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2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 3 )投标申请公函。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 ( 1 )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人须以转账方式单次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注:广州市建设工程年度保证金标准:
(一)特级、一级企业: 80 万元;
(二)二级企业: 60 万元;
(三)三级企业、资质不划分级别企业: 40 万元
( 2 )投标报名费为 100 元 / 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 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 记录状态为锁定或暂停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三十四条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的规定,为保证投标人数量以形成充分竞争,如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的,若开标当天 60 日诚信排名在最前的为母公司,则母公司投标有效,所有子公司投标无效;若开标当天 60 日诚信排名在最前的为子公司,则所有子公司投标有效,母公司投标无效。
十、资格审查方式: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 C 类)。
注:( 1 )上 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2 )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5 、投标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2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根据高检院、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 > 的通知》(高检会 [2006]5 号)的规定及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关于工程项目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函》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http://www.zcsrmjcy.gov.cn/ “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 ,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江街教育路 10 号,办公电话: 32855763 );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N+4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N+2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 2010 】 564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增城市水务局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 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除本公告第十一点内容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外,其他投标文件内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及 Microsoft Excel 、 Microsoft Word 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招标人: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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