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表(编号:柳政采1211057 )批准,现就 柳州市环 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 环卫设备采购
二、采购编号: LZG12-326
三、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及数量:
分标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01 |
大型洗扫车、大型扫路车 |
1 |
批 |
02 |
后装垃圾车 |
1 |
批 |
03 |
微型钩臂垃圾车、三轮电动保洁车 |
1 |
批 |
04 |
可卸式垃圾车 及 中转站设备 |
1 |
批 |
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多投多中。
五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 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 供应商。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
1.时间:2013年 1 月 15 日至 2013 年 2 月 4 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工作日)。
2.地点: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404室(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 请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下述材料一份报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核验)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验)、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 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如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 以上复印件均须 加盖 法人 公章 。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 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 、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 :
01分标 : 叁万捌仟 元整(¥38000.00)
02分标 : 壹万柒仟 元整(¥17000.00)
03分标 : 陆仟伍佰 元整(¥6500.00)
04分标 : 壹万伍仟 元整(¥15000.00 )
投标人须于 2013 年 2 月 5 日 17:00时 前 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到如下帐户,并到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具到户收据,投标保证金现金、转账或电汇单及到户收据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具收据以保证金到账为准,因此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账户上的时间,否则 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 。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电汇凭证或现金存款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投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汇款人、出票人、解款部门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姓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 2 月 6 日上午9点00分,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2 月 6 日上午10点00分前,送达如下地点: 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305室 ,逾期送达将不予以接收。
九、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 2013年 2 月 6 日 上午10 时00分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 (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305室)开 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海特咨询集团工程资讯网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柳州市环 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何继成
联系电话:0772-263632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玮
电 话:0772-8808059
传 真:0772-880805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0 一 三 年 一 月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