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北省丹江口库区周边(丹江口市)垃圾清理及处理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投资【2009】2103号及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地区【2009】1426号批准工程概算。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丹江口市万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丹江口市万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现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丹江口库区周边(丹江口市)垃圾清理及处理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工程概算为65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60万元(建安工程费3320万元,设备费1040万元),其它工程费用1860万元,核定建设规模为新建习家店镇、均县镇、浪河镇3座垃圾填埋场,日处理垃圾分别为40吨、35吨、65吨,总库容量分别为37.1万立方米、34.8立方米、28.2立方米,设计服务年限分别为18年、18年、9年,防渗系统按5年建设,配套建设相应的垃圾收运系统;新建日处理垃圾50吨的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和凉水河镇垃圾收运系统;服务范围为习家店镇、均县镇、浪河镇、丁家营镇、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凉水河镇及库区沿岸172米高程以上1公里距离的区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供货范围内容如下:
环境监测及分析化验仪器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有所投货物制造商的经销授权。
(3)所投产品的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10年1月~2012年12月)至少有2个及以上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根据鄂招投标局[2011]26号《关于印发 <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 的通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之前,须派拟任项目负责人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A08室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验证事宜。具体办理要求请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hbggzy.cn )下载《鄂招投标局[2011]26号》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权威机构认证的通过国家体系认证证书,3)、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4)、企业近3年同规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5)、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1月14日~2013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和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019室)。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元(¥6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www.hb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江口市万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沙陀营路132号
联 系 人:左岿
电 话:0719-5231128
招标代理: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019楼
邮 编:430079
联 系 人:杨晶、孙静静
电 话:027-87273615
传 真:027-8727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