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北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示范工程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 渝发改环[2011] 2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环山村。
招标范围:重庆市渝北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示范工程破碎筛分系统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与处理配套的各种辅助设备(设施)。
3.投标人资格 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凡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需具有代理设备制造商授予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时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设备制造商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生产类似破碎设备的历史和经验,并承担过采用“两级破碎、一级以上筛分”的生产工艺,生产能力为每小时产130吨及以上砂石料或矿石生产线的供货和安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http://www.cpcb.com.cn)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系人:张文静 联系人: 曾晶
电话:023-67886870 电话:023-890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