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TZYS-201229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东城水厂二期工程工艺设备
采购单位(采购人):临海市灵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临海市东城水厂二期工程各类工艺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5 个月内分批到货,每批次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后 10 日历天内交货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原件备查)。
(3)投标人200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建过一个5万吨/日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净水厂或污水厂设备安装供货业绩(原件备查);
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不报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交至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必要条件,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不代表其具有投标资格的充分条件), 开标时带现金缴纳 ,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也可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 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索取)。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5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名: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临工商银行临海市支行;账号:1207021109200112818。招投标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01月09日 15:00时(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向临海市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确认已收入该专户并到中心开具发票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管是否注明本项目等信息,均作为企业整体在招投标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接到可退还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温馨提示:退投标保证金时,在收款收据发票上的“项目摘要”一栏中推荐写“退还投标保证金”,则投标人帐户中有可用的保证金可随时退还,如注明某项目名称,则只有在该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方可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3年01月09日 14:00时至2013年01月09日 15:00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刷卡将投标人录入管理系统方有效,否则,视作在上述时间内无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号开标室(B106)(临海市凯歌路6号)(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7.开标
开标时间:2013年01月09日 15: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号开标室(B106)(临海市凯歌路6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中国临海网 、 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 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进口产品不在本次采购之列;
(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进行注册 。
10、联系方式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注册、U盾、IC卡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576-85280675
采购代理机构: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招标代理窗口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317000
电子邮件:http://www.lhzfcg.gov.cn/Main/1605838851@qq.com
采购人:临海市灵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13173732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