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过渡房污水处理设备
(SZCJ2012-WZ-G-012号)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过渡房污水处理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CJ2012-WZ-G-01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过渡房污水处理设备(详见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三、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A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 、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设备或环保设备制造商或其合法授权代理商;
2、投标单位应具有或联合具有三级或以上级别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 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须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C 、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的还需提供合格的制造商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三级或以上级别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如为联合投标的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非苏州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售后服务机构的场地租赁合同证明);
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2012年12月25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递交报名材料及领取图纸资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领取图纸资料 。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2012年12月25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月10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9:30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3年1月10日9: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飞飞 联系电话:0512-66955297 13913502603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晓芹 路丽丽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65238816
传真:0512-6523889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 勘察现场:投标单位请在2012年12月26日上午9:30至采购单位集合后前往勘察现场,勘察现场登记确认表报名时领取,共一式两份,采购单位一份,投标单位一份,投标单位需将勘察现场登记确认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单位必须勘察现场以了解施工工地的负载能力,投标时报价中包括运输吊装全部相关费用。
2.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12月26日13: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答疑时间:2012年12月26日13:30
答疑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内)
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供货商完成所有合同货物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在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前,由供货商承担所有货物缺失、损坏的责任及风险。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4.项目地点:光福镇银矿路以北太湖科技产业园临时过渡房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uzhou.gov.cn 上发布,敬请留意!
吴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