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仙桃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垃圾清运设备采 购项目谈判公告
依据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下达的仙财采计[2012]B242号计划函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仙桃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其“仙桃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垃圾清运设备采 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编号:XTZFCG/2012/044
二.项目名称: 仙桃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垃圾清运设备采 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集中采购箱体可卸式垃圾清运车11辆、配套箱体86只。(具体明细附后)
四.合格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竞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所需车辆专业生产厂家, 通过ISO9001体系的认证, 注册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竞标人应具有两年制造、销售该类车辆的经验(提供2010、2011年销售合同各一份)。
4.竞标人所投产品(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5.竞标人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提供本次竞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技术服务。
6.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竞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符合前款所述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可获取谈判文件)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竞标的合格竞标人可在2012年12月27日起至2012年12月29日止(工作时间)到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仙桃大道中段29号,仙桃市财政局办公楼11楼1108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的原件(须经年检,真实有效)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不退):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两年制造、销售同类车辆的经验(提供2010、2011年销售合同各一份) ;
(5)所投产品(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月7日上午9:30 时止。
4.竞标文件递交地点:仙桃市环保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5.谈判时间:2013年 1月7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
6.谈判地点:仙桃市环保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28-3232666转5151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407298755
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仙桃市2012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政府采购明细表
使用单位
|
类别
|
主要技术及性能指标
|
数 量
(辆、只)
|
|
西流河镇
|
箱体可卸式垃圾清运车
|
垃圾车:
1.采用东风DFD1030、 DFD1040系列底盘
2.发动机采用扬动、绵阳新晨动力、常柴系列,功率≥40KW
3.轴距≤3300mm
4.外形尺寸≤长4900 mm.宽1700 mm.高2135mm
配套箱体:
1.箱体容积3.2立方,外形尺寸与垃圾车配套
2.采用一次冲压成形技术
3.箱体材料:上盖板使用玻璃钢材料,具有防腐性能;采用加强型多角度万向轮,可人工在地面移动。
4.箱体底漆采用阴极电泳漆,漆膜厚度≥40微米;面漆采用高温丙烯酸面漆工艺,漆膜≥35微米,防锈性能好。
5.箱体后尾底部采用18°内外上倾角。
|
3
|
|
配套箱体
|
45
|
|||
三伏潭镇
|
箱体可卸式垃圾清运车
|
3
|
||
配套箱体
|
7
|
|||
长?口镇
|
箱体可卸式垃圾清运车
|
2
|
||
配套箱体
|
30
|
|||
毛嘴镇
|
箱体可卸式垃圾清运车
|
3
|
||
配套箱体
|
4
|
|||
合计
|
箱体可卸式垃圾车11辆、配套箱体86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