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地区贡觉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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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2-2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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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HD-CDSZ-GJ12120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地区贡觉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工程已由昌发改项管[2012]14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昌都地区贡觉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贡觉县;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 新建贡觉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规模20吨/日。填埋场设计库容13.78万立方米,浆砌毛石垃圾坝4222.70立方米,垃圾收集站一座82.19平方米,管理区用房333.72平方米,并建设大门、围墙、道路、绿化、室外排水、电气、场外输电线路等附属配套设施。
2.4计划工期:九个月;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和自治区颁发的并在区内登记备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 及以上资质;
3.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3.3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3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驻昌都办事处(昌都地区粮食局康盛阳光苑2-3-4-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②经办人身份证;
③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应上岗证;
(以上资料第①项须提供原件,第②至④项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以前送至昌都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昌都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都地区贡觉县人民政府
地 址:昌都地区贡觉县
联 系 人:张晓华
电 话: 139890579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地区粮食局康盛阳光苑2-3-4-2
联 系 人: 李琳
电 话: 13322556789 15208082094 0895-4825333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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