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街10条城中村环卫作业项目(第2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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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2-20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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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现对新华街 10 条城中村环卫作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新华街 10 条城中村环卫作业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向先生 联系电话: 020-3680772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花都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 020-3689615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6897092
三、服务地点:新华街 10 条城中村街 :新华街、横潭村、五华村、田美村、大华村、新街村 、 三华村、三东村、公益村、莲塘村。
四、项目概况:新华街 10 条城中村的马路路面、人行道的日常性清扫保洁、路面冲洗、洒水降尘;果皮箱等附属环卫设施的清理、维护;保洁标段内各种公共设施清洁;清理乱张贴、乱涂写;零星余泥清理;清运垃圾并送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及负责做好临时性、突击性环卫作业任务,并符合卫生质量标准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六个标段划分,项目
的卫生保洁面积约 2153992m 2 , 分六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第一标段:新华街、横潭村、五华村保洁面积 290797m 2 ;第二标段:田美村保洁面积 534419 m 2 ;第三标段:大华村、新街村保洁面积 362360 m 2 ;第四标段:三华村保洁面积 303153 m 2 ; 第五标段:三东村、公益村保洁面积 368425 m 2 ;第六标段:莲塘村保洁面积 294838 m 2 。招标控制价: 2942.34 万元 / 年,其中第一标段: 400.44 万元 / 年;第二标段: 725.94 万元 / 年;第三标段: 492.24 万元 / 年;第四标段: 418.8 万元 / 年;第五标段: 498.36 万元 / 年;第六标段: 406.56 万元 / 年。
符合资质的投标申请人可参投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注明参投的标段,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可兼中多个标段。
六、资金来源:财政划拨
七、承包时间:三年
八、三年预计发包额: 8826 万元
九、承包方式:采用经济全包干形式,即投标总价为三年各标段清扫保洁作业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十、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2 月 19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23 日
注: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2 月 24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2 月 28 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 : 00 -- 11 : 30 ,下午: 2 : 30 -- 4 : 00 。
注: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 22 号)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投标申请公函)。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
3 、须持有广州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的 A 级《广州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资质或中国清洁清洗行业等级资质一级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
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具有清扫、保洁管理经验,在本单位工作两年或以上(提交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单位聘书、工作经历)。
5 、投标人自 2009 年 11 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各标段保洁面积相当并属公开招标依法发包的市政道路清洁项目,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业主评价意见、业绩的时间、规模以合同为准。需提交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对该业绩进行考察或咨询(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6 、投标人须具有税务登记证(提供税务登记证书)。
7 、具有满足本项目所要的机械设备:第 1 、 3 、 4 、 5 、 6 标段的需具备 2 台 5 吨或以上道路专项作业车(清扫车或洗扫一体车或洗扫车),第 2 标段需具备 3 台 5 吨或以道路专项作业车(清扫车或洗扫一体车或洗扫车),有效证明材料(设备要求自有,提供购置发票和行驶证)。
8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资不抵债,且 2009 年至 2011 年年度均盈利: 2009 年至 2011
年度每年营业额达到 400 万元以上(提供企业 09 年至 11 年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资料说明)。
9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
10 、投标人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如注册地址非广州地区的,必须在广州地区设有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分支机构。
11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提供声明)。
12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招标人不接受无 IC 卡
的企业报名。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10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10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 69 号;联系人: 向 先生电话: 020- 36807722 署名投诉。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名称: 广州市花都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 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 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 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 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广州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或中国清洁清洗行业等级资质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单位聘书复印件、工作简历 原件备查
8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工程名称
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业主证明、评价意见 原件
9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机械设备的发票、行驶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财务状况资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12 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13 如注册地址非广州地区的,提供工商登记的分支机构资料(如有) 原件备查
14 投标申请人声明(按附件二格式) 原 件
注: 1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 、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 、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 、投标人在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封面上标明竞投的标段号。
5 、未按照本“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装订成册,编制页码,资料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 所有封面、资料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处罚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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