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 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 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投标人投标。
采购项目 |
高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后续运输及处理处置资格项目(临时服务) |
采购编号 |
0658-1201SZTCE318 |
采购内容 |
01 包: 高明——有污泥处理资质企业收集运输及处理 处置资格 1 项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 )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 )详细服务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
控制上限价 (单价) |
人民币 230 元/吨 |
准入资格 |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污泥(HY06)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具有资源综合利用认证证书,并在广东省内具有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基地,其处理处置能力必须达到100吨/日以上(确保有能力完全处理高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确保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的任一方提供);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独立法人,已在本项目报名登记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具有经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 6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
文件公示/下载 |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2月4日,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
报名须知 |
1 )需提供下列文件: 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污泥( HY06 )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和资源综合利用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广东省内具有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基地的有效证明资料和处理处置能力必须达到 100 吨 / 日以上的有效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在广东省内具有经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的合法有效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联合体协议书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有) ⑥法人授权书 原件。 2 )时间: 北京时间2012年11月27日-2012 年12 月4 日 截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 ) 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 (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
报名费 |
每 套300 元人民币, 标书售后不退。 |
递交文件/开标时间 |
递交时间: 2012 年12月18日上午9:30-10:00截止(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2 年12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 点: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阮 先生 电 话: 0757-83939009 采购人: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 联系人: 梁 先生 电 话: 0757 -88988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