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文件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 PTXH2012012-1 下达号:中心2012023-1
二.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无主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请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均需)和组织代码证及环卫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垃圾清运资质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报名时间:2012年 12月 4日至 2012年12月 12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答疑时间:2012年12月7日 15时在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2日 9: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及 取得投标文件方式、标书工本费
1).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www.chengxi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政府机关附属楼二层区公共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594-2821566。,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或招标公司认可的其他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答疑期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九.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会在www.chengxiang.gov.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 箱: ptxhzbdl@163.com
电 话:0594-2633633 传 真:0594-2633633
联 系 人: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