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现对“蚌埠市行政执法局采购环卫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蚌埠市行政执法局采购环卫设备。
2、项目编号:皖C-2012-CG-Z-397。
3、项目预算:1005万元。其中:一包162万元,二包60万元,三包388万元,四包135万元,五包213,六包47万元.
4、项目内容:
一包:小型扫路机6台;
二包:5吨吸粪车3辆;
三包:3吨干式扫路车2辆,8吨大型干式扫路车3辆,8吨大型高压清洗车2辆,8吨大型洒水车1辆;
四包:1.5吨密封垃圾收集车(挂桶)8辆,3吨密封垃圾收集车(挂桶)1辆;
五包:8吨大型压缩式垃圾车3辆,8吨密封垃圾转运车3辆;
六包:1.6吨小型装载机1台,5吨装载机1台。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
①经销商或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经销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所投产品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下述要求。一包、二包(制造企业):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三、四、五、六包(制造企业):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亿及以上;
②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下述要求。一包、二包: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三、四、五、六包: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亿及以上
3、业绩要求:有销售过环卫专业车辆或机动车销售业绩;
4、投标产品的制造企业必须(持续)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必须持续获得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
5、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必须具有环卫专业车辆或机动车销售资质。二包、三包、四包、五包投标产品必须列入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公告目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2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12日9时00分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网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2 年11月29日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下载地址: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bbztb.cn/ “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转账或电汇之前按原蚌招标中心[2011]12号文(http://www.bbztb.cn/bbweb/InfoDetail/?InfoID=2ccfac0e-d3ed-422e-b5f0-6af19222a555&CategoryNum=006002001)规定,将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银行基本账户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受理窗口备案。否则,备案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无效,不接受其投标。
2、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上转出。
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申请成为“蚌埠市招投标市场投标企业库”会员,取得会员资格;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以电子档形式出售。
5、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蚌埠市行政执法局采购环卫设备项目投标保证金,蚌埠市行政执法局采购环卫设备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7、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六、联系方法:
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田晓星 电 话:0552—2072395;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525号
传真:0552-207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