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卫设施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商谈。
一、项目编号:ZZGP2012-119H(重招) 二、项目名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卫设施设备 三、谈判内容:(本项目预算163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本项目共两包,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户用垃圾桶、分类垃圾箱等; 第二包:摆臂式垃圾清运车、农用自卸车等。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谈判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10天内供货完毕。 4、交货地点:泽州县巴公镇政府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质; 8.谈判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商或具有经销本项目产品资质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 9.谈判供应商须在晋城市区范围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 五、供应商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谈判采购前各供商须在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资格预审和备案,资格预审须带法人委托和本人身份证明、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热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生产经销资质证明(以上资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正本复印件和副本原件),经销商须提供厂家代理资格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原件。 注:1、所有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须到泽州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须带以下材料:书面查询申请、法人委托和本人身份证明、、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热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查询地址:晋城市城区苑北路北段泽州县检察院(市职业病医院北200米), 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356-2581634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质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3日 2、发售地点: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晋城市西安街101号,泽州县政府办公大楼531办公室)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2月6日下午14:30至14:50时 (北京时间) (谈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谈判时间:2012年12月6日下午15:00时 (北京时间) 3、谈判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泽州宾馆东二楼会议室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原晋军 王振红 联系电话:0356—3033078 传 真:0356—3033078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