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编号:HLZD2012-SG47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龙市乡镇卫生院污水垃圾等辅属设施配置项目 已由 延边州发改投资字 [201 2 ] 101 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和龙市卫生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和龙市卫生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和龙市乡镇卫生院污水垃圾等辅属设施配置项目 ;招标范围: 施工 ;工程规模: 和龙市崇善镇卫生院、和龙市龙城镇卫生院、和龙市福洞镇卫生院、和龙市西城镇卫生院、和龙市东城镇卫生院,共五个乡镇卫生院各100平方米土建施工、污水垃圾等辅属设施配置 标段划分: 1个; 工程建设地点为: 和龙市五个乡镇 ;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12-26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10-30 ,工期 309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 申请人 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投标人还须到延边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1 请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0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 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在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报名。
4.2持报名表在 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且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2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5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龙市卫生局
联 系 人:朴庆华
联系电话: 0433-4234065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龙市政府综合楼五楼)
联系人:李龙云
联系电话:0433-4247831
招标代理机构: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局三楼)
联 系 人:王伟
联 系 电 话 0433-4225689
2012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