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采购项目(BOT)邀请招标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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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1-28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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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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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淮安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淮安市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采购项目(BOT)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邀请招标的资格审查。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市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采购项目(BOT) (HAZC2012111444)

2 、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 淮安市清浦区王元垃圾场二期预留地内,距市区约15KM,面积30亩 ;

(2)项目规模:餐厨废弃物处理设计规模为100吨/日;

(3)处理工艺:预处理+厌氧消化技术;

(4)服务范围:淮安市市区(清河区、清浦区、淮阴区、淮安区、经济开发区、生态新城和工业园区);

(5)服务内容:对淮安市区餐厨废弃物进行收运并无害化处理,处置场所及周边环境达标, 各项排放指标符合本项目环评批复和国家环保要求 ;

(6)服务补贴:对餐厨废弃物收 运处理实行补贴,标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得超过淮安市城市管理局设定的上限(详见招标文件)。

3 、项目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中所指餐厨废弃物同《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第二条所称的餐厨废弃物,即: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物油脂(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废弃物。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向淮安市城管局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保证中标人履行应由其承担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项目投融资、报建、设计、建设等责任。否则淮安市城市管理局有权单方做出一切决定,并没收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 金。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时效应到本项目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后30日。

(3)中标人必须在淮安市市区注册成立项目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获得淮安市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间(25年,自项目竣工开始商业运营之日起计算),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规划、环评、核准、设计等全部前期工作和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并主动接受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及其他有 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4)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应符合国家、江苏省、淮安市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

(5)本项目在开始商业运营之前,由于采购人原因导致项目协议提前终止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移交在建工程,采购人按淮安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向中标人支付相应价款;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采购人没收已建成工程,且不给中标人任何补偿。

(6)在商业运营开始后本项目协议提前终止的,在提前终止日之前,中标人应正常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因采购人原因提前终止的,采购人应对中标人进行相应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在《淮安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最终补偿的数额以淮安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因中标人原因提前终止,中标人没收中标人的建设工程,且不给于任何补偿。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 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本次项目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其成员不得超过三名。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第1条的条件规定,且联合体必须满足下列第3-5条要求(指可由联合体中一个成员同时满足下列第3-5条要求,也可由多个成员分别或共同满足下列3-5条要求,都视为联合体满足条件 。)同时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的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4)投标人应具有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理的专业技术力量,包括拥有技术人员和完整的技术管理体系(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保或环境工程或机械或建筑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和中级工程师不得少于10名,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得少于2名。且上述人员中须具有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理的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2012年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有建成运行或正在建设符合本项目技术工艺的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的业绩。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邀请招标采购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即由采购中心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资质要求且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中心全部邀请其参加本次项目的邀请招标活动,并向其提供邀请招标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资格证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日下午17:30

资格证明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五楼506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020

7 、书面材料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书面材料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12月7日上午09:00

书面材料资格审查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8 、本次邀请招标联系事项:

(1)资格审查询问事项联系人:谢伟伟 电话:0517-83638017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吴欣园 电话:0517-83346621

(3)资格审查现场事项联系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021

(4)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 北京北路117号

邮编:223001 传真:0517-8334664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9 、其他

(1)详细资格审查要求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请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 O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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