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城区垃圾堆放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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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1-2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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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阳城区垃圾堆放场生态修复工程己由长财采计[2012]代036号和长财投评发[2012]5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恒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阳城区垃圾堆放场生态修复工程。

2.2 工程概况:拟建长阳城区垃圾堆放场生态修复工程长140米,最大宽度54米,占地面积6500平方方米,垃圾填埋深度7-15米,垃圾堆体库存量约16万吨。本工程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治、封场覆盖与防渗、填埋气体导排、雨洪水导排及生态植被恢复等方面的内容。

2.3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投资规模:约110.4万元。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阳龙舟坪镇龙舟坪村二组(梅子溪)。

2.6 工期:4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01)的合格等级。

2.8 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 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② 通过行业查询系统核对的建造师姓名须与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原件一致;

③ 投标人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提供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7)拟派承担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社保证明(提供原件)。

(8)200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或在建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场及与之相关的施工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或结算资料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被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

(10)法人注册地不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企业,应持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建局出具的有效注册备案手续。

(11)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户须与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并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要求。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代表所在企业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向湖北恒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2)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工程量清单报价光盘费用和软件租金共计人民币500元,软件加密锁押金人民币4000元,由湖北恒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收,退还该软件加密锁时退还(报价光盘费用和软件租金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2012年12月7日下午5: 00时前(指综合招投标中心账户到账时间)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汇至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账户,并在保证金汇单上注明“垃圾堆放场”字样。

 

联系电话:0717-5333139。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上午9时,提交地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由湖北恒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 .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的企业交易员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2年11月16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阳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具体网址 http://www.hbcy.gov.cn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长阳龙舟坪镇四冲湾路6号

联系人:刘凤兰   联系电话:137072085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老街109号

联系人:张玉坤 联系电话:13477148999

 

2012 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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