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飞灰稳定化处理项 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GMTC125BQHG0126BO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飞灰稳定化处理项 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飞灰稳定化处理项 目
2 、项目规模: 3 套单台日处理能力为 500 t 的垃圾焚烧生产线 , 2 台 15MW 发电机组。
3 、招标内容:
本项目设计飞灰处理规模75吨/日,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年运行时间大于330天。本项目飞灰须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标准后进行卫生填埋。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林场大榄分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一厂改扩建项目工地;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二、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组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能低于贰仟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本系统应由一个设备供货商总成,即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否者视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
(4)投标人 自2009年1月至今有类似或等于本招标规格的飞灰稳定化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
(5)投标人应提供2009~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晰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需有清晰会计事务所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获取时间:2012年11月16日起上午9: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大厅。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 2012 年12 月11 日 上午 9:00 ~9:30 时 (北京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 2012 年12 月11 日 上午9:30 时 (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0室。
五、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陆万 元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机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开标时间: 2012 年12 月11 日 上午9:30 ;
2、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0室。
七、 其他说明
1、各报名单位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 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和通讯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网 址:www.gdmeetc.com
邮 编:510030
电 话:020-62791564 传 真:020-83394615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子邮箱: pdf628@126.com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10室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