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阁(东河6号地)道路及雨污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呼建招公告字[2012]施工(273)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水晶阁(东河6号地)道路及雨污水道路工程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字[2011]1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城区东二环北路以西,丁香路以东.计划投资约300万元,污水管道直径为500㎜.雨水管道直径为400㎜;
2.计划工期:2013年4月15日开工至2013年6月15日竣工;
3.招标范围: 水晶阁(东河6号地)配套设施工程;
4.标段划分: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5.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为国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6日17:00截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员锁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丁香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报名网址:呼和浩特建设信息网(www.hhcin.gov.cn)上报名.
五.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
(1)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二份(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7)拟派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
(8)呼和浩特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呼和浩特市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9) 呼和浩特市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函,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详见呼城建委发[211]627号文)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资审安排: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嘉和国际5号楼B906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建设信息网(www.hhcin.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麻花板村
联 系 人:练文辉
电 话:0471-5183810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市锡林南路嘉和国际5号楼B座906室
联 系 人:樱花
电 话:0471-3253518(fax)/3253516
电子邮箱:upxz@163.com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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