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编号:尉财采2012(1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由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城镇【2012】459号文 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于2012年9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就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B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尉氏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外东南角;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7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提标、改造相关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质量标准:合格,改造后污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类标准提升为一级A类标准;
建设期(工期):240日历天;
回购期限:项目回购期为正式移交之日起 5 年。
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选择确定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建设-移交单位,并由其作为总承包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在竣工验收合格、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后,将项目设施完好的移交给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概算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2)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处理量在2.5万m3/d以上);
4.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0日至2012年11月5日(办公时间9:00-12:00;14:00-16:30);
(2)报名地点:尉氏县福星大道东段天泰广场西邻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潜在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报名单位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受托人身份证,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发售相关信息:
(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3)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0日上午10:00整,地点为尉氏县福星大道东段天泰广场西邻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尉氏县滨河西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要厂长
电 话: 0378-753676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八路17号(经八路与纬三路西北角“苹果工社”三楼)
联 系 人: 郭保瑞 陈学彬
电 话: 0371-63225115、18339251388
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2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