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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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TZB2012-77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 273000平方米,工程投资120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3 工程地点:宽城区
2.4 监理服务期:工程中标至交付使用(试运行),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计划工期2012年11月15日至2014年10月30日。
2.5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至少监理过一项类似业绩(2010年-2012年)。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总监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监理人员要求给水排水专业3人、土建专业3人、电气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绿化专业1人、道路专业1人、机电安装专业1人、造价专业1人,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监理证 ,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中2人以上具有见证取样员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外埠监理企业需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10月18日 至2012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内监理企业请积极投标报名,市外监理企业请到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建设监理管理窗口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2日9:30 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 三 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为 20 万元人民币。
5.4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
报名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431-87933788 15590682696
日期: 2012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