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秭归县 两河口垃圾处理和磨坪乡污水处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和设计招标 公告
本招标项目 秭归县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和设计 ,项目业主为 秭归县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秭归县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秭归县两河口垃圾处理和磨坪乡污水处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和设计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ZGZB[2012]114
3.项目内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工作 。
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设计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公司或设计院,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工程咨询 单位 资格证书。
B、参加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班设计技术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获取 招标文件。 (若需现场勘察实际地形情况,请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郑巍伟联系,联系电话:手机18608607287/办公电话0717-2885414)。
6、投标保证金为 20000.00( 贰 万元 ) ,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人在2012年 11 月 8 日下午5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 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
咨询电话: 0717 — 2882545
款项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 提供复印件一份 ) 到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7.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时间,2012年 11 月 12 日上午8时至9时;递交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八楼开标大厅;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 11 月 12 日上午9时。 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2年 11 月 12 日上午9时;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招标人:秭归县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8号 办公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1号
联系人:郑巍伟 联系人:郑士卿
电 话:0717-2885414 联系电话: 0717-2882545
2012年10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