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350、3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3#公租房室外 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一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公租房室外 工程。 道路及停车场铺装面积为3049.5平方米;方砖面积为700平方米;边石长约为307.3米;界石长为265.4米。雨水管为DN500混凝土承插管;管线长为108米;污水管为DN400混凝土承插管;管线长为79.3米。围挡249米及土方工程。 二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3#公租房室外工程。沥青混凝土道路上面层面积为2347.73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下面层面积为2219.59平方米;山皮石(填方):887.84立方米;边石长为425.99米。雨水管DN500混凝土承插管;管线长为81米;DN300雨水连接管现场24.8米。污水管为DN400、DN500混凝土承插管;管线长为87.6米.其中DN500管线长32.6米;DN400管线长55米及土方工程。 2.2 计划工期: 2012 年11月19日至2013年6月30日,工期223日历天(不含冬季施工)。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0%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专用车园区。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均须是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叁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但是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5 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_11 时,下午 _13 时 30 分至 16_ 时(北京时间),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 持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外省施工企业提供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1月 9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二标段:人民币叁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馨 电话:0431-84654591
报名联系人: 谢 辉
报名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电 话: 0431-84627008 ,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 赵丽丽、李 慧
电话: 0431-86805171 、0431-87644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