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源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己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海北州门源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环资[2010]2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门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门源县浩门镇东南侧;
2.2 招标范围:建设日处理污水0.5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排水体制是截流式雨污合流制,铺设管径DN400-DN800管网27.476公里。主要生产构筑物包括进水控制井、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沉砂池、配水井、一体化氧化沟一座及污泥脱水机房等生产设施,以及厂内生产生活管理用房、供排水、机修、变配电和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较好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2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有效的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企业简介、二级建造师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以后,在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门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韩君
电话:18997267507
招标代理机构: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联 系 人:王占辉
电 话:0970-8643100
传 真:0970-8643100
邮 编:810200
报名地址:海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