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监理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 择优选择监理服务单位。
1 、项目概况:
1.1 建设规模:本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投字[2010]2242号《关于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环资字内发改环资字[2011]3331号《关于呼和浩特金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 建设规模4万吨/日(远期为8万吨/日)三级处理,二级处理采用A 2 /O工艺,深度处理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建设污水提升站一座,建设污水配套管网37.5公里 。
1.2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监理
1.3 建设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 开发区
2 、报名条件:
2.1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3 投标人具有较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业绩和信誉。
3 、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3.1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业绩信誉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4 、凡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 、投标单位可按规定时间从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17:30时。
6 、资审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15日14:30时至17:30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资审,资审时需携带第3条所述资质原件。
7 、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8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李唐玲
电 话:0471-467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