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岗新城(东区)鞍南大道(鞍海路至园林大道)段污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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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0-0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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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岗新城(东区)鞍南大道(鞍海路至园林大道)段污水工程已由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及鞍山市财政局以鞍建发【2010】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单位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汤岗新城(东区)鞍南大道(鞍海路至园林大道)段污水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汤岗子新城。

2.3招标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单位: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概述:鞍南大道(鞍海路至园林大道)段排水(污水管线)

7230米

服务内容概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合同估算价为 36 万元;

2.6招标范围:汤岗新城(东区)鞍南大道(鞍海路至园林大道)段污水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2年11月1日 开工至 2013年6月15日 竣工,计划工期227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备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 其他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7日,持本单位CA锁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lnzb.cn),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照网站提示实施步骤进行。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2.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为 0.7 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2.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4.2.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7日,按照网上招标的相关程序持本单位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省投标人需将企业信息录入辽宁省企业信息库中(录入单位:省厅招标处)。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公司收费为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0月24日9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 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鞍山市鞍海路28号

联 系 人:                     石振宁

电 话:                   0412-2326809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联 系 人: 杨丽娜 闫继承

电 话: 0412-26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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