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招标项目汤岗新城(东区)鞍南大道(鞍海路至园林大道)段污水工程已由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及鞍山市财政局以鞍建发【2010】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单位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汤岗子新城。
2.2工程规模:鞍南大道(鞍海路至园林大道)段排水(污水管线)
2.3本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为 1988.81 万元;
2.4招标范围:排水(污水管线)工程。
2.5工期要求:
2.6其他要求: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 A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 其他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7日,持本单位CA锁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lnzb.com),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照网站提示实施步骤进行。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7日,按照网上招标的相关程序持本单位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省投标人需将企业信息录入辽宁省企业信息库中(录入单位:省厅招标处)。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公司收费为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天。
8.联系方式招标人: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鞍山市鞍海路28号
联 系 人: 石振宁
电 话: 0412-2326809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联 系 人: 杨丽娜 闫继承
电 话: 0412-262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