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采购编号: JSC2012-G-11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金城大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郑州金水杨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委托河南 飞洋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 市 金水区金城大道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杨金产业园区内,西起中州大道, 东至金城大道跨贾鲁河桥,总长7365米, 其中红线宽60米,两侧各15米绿化带。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桩号K0+000~K1+800,长度1800米 ;
二标段:桩号K1+800~K3+780,长度1980米 ;
三标段:桩号K3+780~K5+580,长度1800米 ;
四标段:桩号K3+780~K5+580,长度1785米 ;
2.4 工程概算:约3亿 元;
2.5 工期监控目标:依据施工合同工期;
2.6 招标范围: 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绿化、绿化灌溉,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报名监理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 近三年有效履行合同,无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4 项目总监资格: 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 其他要求:
①企业拟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均持证上岗。
②对于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 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型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声明函格式详见郑财办购〔2012〕8号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 潜在投标人须持本招标公告先到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2 报名时间: 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4.3 报名地点:河南 飞洋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 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中原商务6楼 招标代理部);
4. 4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授权书 、 《中小企业声明函》留原件,其他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5 凡外市进郑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郑信用登记证》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报名时携带《 进郑信用登记证 》,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 6 凡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先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 7 招标文件发售:另行通知,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金水杨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56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860599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飞洋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 嵩山路10 号 中原商务6楼
邮 箱 : fydl6688@163.com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371- 68873682
传 真:0371-6 8866632
时间: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