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巩义市光明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标号:巩财招[2012]90号
二、项目名称:巩义市光明路改造工程
三、招 标 人:巩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工程建设地点:巩义市西区火车站至嵩洛路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工程概况:西起嵩洛路,东至火车站,全长 468 米,详见施工图纸。
八、招标范围:整个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改造工程(包括拆除老路、新建路面、雨污水等)。
九、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十一、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十二、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2012 年 9 月 27 日 至 10 月 9 日 (每天上午 8 : 30-12 : 00 ,下午: 14 : 30-17 : 30 ,节假日除外)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巩义市财政局 701 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 300 元,售后不退。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先生 13937157378
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0371 — 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 年 9 月 26 日